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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
iPhone 18 Pro系列新機首賣會

中華電信
iPhone 18 Pro系列
新機首賣會

線上登記活動 iPhone 18 iPhone 18

登記本次線上活動的果粉
得同時參與以下
第一重及第二重抽獎

iPhone 18 新機 3,600 元購物金 (含 2,000 元購機折價及Hami Point 1,600 點) 360 名,包含﹝線上登記雙重抽﹞280 名與﹝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80 名。

→ 中獎者需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前至中華電信申辦 iPhone 18 Pro 系列與 iPhone Duo 購機資費。

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80 名幸運果粉除享上述優惠,首賣會當天完成報到,加碼抽驚喜大獎! → 中獎者須於首賣會當天現場完成申辦 iPhone 18 系列購機資費方可領獎 。

Hami Point 18,000 點 16 名、iPhone 18 Pro Max(1TB)2 名。

→ 中獎者需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前至中華電信完成申辦 iPhone 18 Pro 系列與 iPhone Duo 購機資費,本獎項之點數及手機,不適用前述購機,後續由專人聯繫得獎者完成領獎作業。

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80 名幸運果粉除享上述優惠,首賣會當天完成報到,加碼抽驚喜大獎! → 中獎者須於首賣會當天現場完成申辦 iPhone 18 Pro 系列購機資費方可領獎。

* 註:依蘋果官方公告,iPhone Duo 摺疊新機於 115 年 10 月 23 日開賣。

iPhone 18 Pro系列新機首賣會線上登記抽獎活動將於 1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 點開放登記至下午 14 點止,於 9 月 14 日當日下午 15 點公開抽出第一重中獎的 360 位幸運果粉,並於 17 點於官網公告中獎名單;115 年 9 月 18 日抽出第二重中獎的 18 位幸運果粉,各獎項中獎者後續將收受中華電信簡訊通知並由中華電信客服人員電話聯繫相關領獎事宜,敬請期待!

實際活動內容以公告之活動辦法為準。

活動尚未開始
將於 115/09/14
10:00 開放登記

活動辦法

  1. 1.

    首賣會當日 iPhone 各新機機型銷售數量有限,依各門市實際公告為主。

  2. 2.

    本活動之活動網頁將於 1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14 點止,開放民眾填寫姓名、身分證號及行動電話門號(不限電信業者)等參加資訊,即可擇一登記﹝線上登記雙重抽﹞或﹝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登記截止後將於 9 月 14 日當日下午 15 點分別抽出﹝線上登記雙重抽﹞活動中獎者 280 名,與﹝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活動中獎者 80 名,共 360 名。其餘獎項,包含 Hami Point 18,000 點中獎者 16 名與 iPhone 18 Pro Max(1TB)中獎者 2 名,將於 115 年 9 月 18 日「iPhone 18 Pro系列新機首賣會」現場抽出,各獎項中獎者後續將收受中華電信簡訊通知,並由中華電信客服人員電話聯繫。

  3. 3.

    每一身分證號僅限參與登記一次,不得重複登記

  4. 4.

    ﹝台北首賣會現場加碼抽﹞注意事項:

    1)
    iPhone 18 Pro 系列新機首賣會地點:中華電信台北東區服務中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30 號)
    2)
    現場採取實名制報到,中獎者請於 11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6 點至 7 點,憑簡訊、登記中獎之行動電話門號 (與身分證件相符),與身分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到台北東區服務中心報到,報到序號即為入座序號,且報到資格及中獎簡訊不可轉讓或由他人使用。11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7 點報到截止,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資格不符或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均視為未完成報到,即無參加現場加碼抽驚喜好禮資格。
    3)
    完成報到之中獎者須於台北東區服務中心現場申辦 iPhone 18 Pro 系列攜碼、續約或新申辦精采 5G 購機資費方案(全租期),始可領取現場加碼抽驚喜好禮之獎項,並可享 2,000 元購機優惠及 Hami Point 1,600 點;2,000 元購機優惠於申辦資費當下抵扣,Hami Point 點數於中獎門號依前述申辦購機資費方案完成後匯入中獎門號,系統將自動以簡訊通知。
    4)
    參加者同意配合本活動所需之媒體拍攝、採訪、錄影、錄音及頒獎等活動流程。參加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活動紀錄、新聞報導、行銷宣傳及相關業務推廣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姓名、肖像、影像、聲音及相關活動紀錄,相關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辦理。
  5. 5.

    iPhone 18 新機 3,600 元購物金注意事項:

    1)
    獲得﹝線上登記雙重抽﹞iPhone 18 新機 3,600 元購物金(2,000 元購機折價、Hami Point 1,600 點)獎項者,將由中華電信客服人員電話聯繫,本獎項需憑與線上登記相符之行動電話門號,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以前至中華電信指定之 iPhone 銷售服務中心(不包含網路門市),申辦 iPhone 18 Pro 系列與 iPhone Duo 攜碼、續約或新申辦精采 5G 購機資費方案(全租期),可享 2,000 元購機優惠及 Hami Point 1,600 點;2,000 元購機優惠於申辦資費當下抵扣,Hami Point 點數於中獎門號依前述申辦購機資費方案完成後匯入中獎門號,系統將自動以簡訊通知。
    2)
    中獎門號依前述申辦優惠方案但於租約期間有提前解約情形(包含但不限於退租、一退一租、欠拆、調降月繳金額至所選方案限制以下、轉預付卡、移轉至 4G 系統等),則中獎者須繳回 3,600 元購物金獎項,並須依同意書載明之內容繳付實際已享優惠金額(按未滿約期之日數比例計收)繳納電信費用補貼款。
  6. 6.

    Hami Point 18,000 點及 iPhone 18 Pro Max(1TB)領獎方式:

    1)
    凡參與 iPhone 18 Pro 系列新機首賣會線上登記抽獎活動者,皆有機會獲 Hami Point 18,000 點(16 名)及 iPhone 18 Pro Max(1TB)(2 名),該獎項將於 115 年 9 月 18 日首賣會當天現場抽出,﹝線上登記雙重抽﹞之中獎者須於 115 年 11 月 30 日前,依與線上登記相符之行動電話門號,至中華電信指定之 iPhone 銷售服務中心(不包含網路門市)申辦 iPhone 18 系列攜碼、續約或新申辦精采 5G 購機資費方案(全租期)方可獲得該獎項。
    2)
    本獎項由中華電信委託李奧貝納公司與中獎者聯繫填寫中獎相關事宜及所需資料,並同意個資與客戶個資蒐集告知條款,中獎者應於收到通知後 3 週內完成領獎手續,包含但不限於填寫領獎證明文件、提供相關資料及完納稅捐程序,完成程序後,Hami Point 點數將直接匯入中獎門號下,實體獎項則依主辦單位公告規範為準。
  7. 7.

    本活動所有獎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配合完成領獎相關程序。中獎者如有逾期未辦理、未配合完成領獎相關事宜,或聯絡資料錯誤、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且不得要求補發或補領獎項。

  8. 8.

    3,600 元購物金內的 Hami Point 1,600 點、Hami Point 18,000 點,使用有效期間皆為取得點數後第二年年底。

  9. 9.

    台北東區服務中心因舉辦 iPhone 18 Pro 系列新機首賣會活動,9 月 18 日正式營業時間依門市公告為準,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0. 10.

    中獎與報到之簡訊不可轉讓,請務必攜帶與登記身分證號相符之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擇一),未能出具證明者,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

更多內容

貼心叮嚀
1)

「iPhone 18 Pro系列新機首賣會」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得獎名單依 iPhone 18 Pro系列新機首賣會線上登記抽獎活動之公告為準。

2)

本活動委由李奧貝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執行。

3)

本活動僅限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持有中華民國有效居留證件之自然人參加,其居住地須位於中華民國臺灣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之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參加者未滿 18 歲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4)

得獎者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內容必須正確且屬實,如有資料不實、冒名、造假、偽造文件、重複登錄、冒用抽獎序號、不當操作或盜用等違反活動規定之情事,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之第三人權益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已發放之獎項,得獎者應自負一切法律上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就因此產生之損害請求賠償。

5)

本活動蒐集之相關個人資料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之目的係作為本活動稽核目的,客戶之個人資料將由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委託之第三人進行處理及利用,客戶依法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修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客戶亦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將因程序未完成而視為放棄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6)

如因手機、電腦、網路、通訊設備、系統異常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致參加資料發生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7)

贈品之樣式、顏色均不得更換,贈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贈品保固、維修等規範及其他產品上義務均依產品保證書為準,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主辦單位亦不負責在寄發過程中,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誤或遺失。本活動之所有實體獎項均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贈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8)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貼心叮嚀、領獎方式等相關應注意事項已明確載明於活動網頁,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違反本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除追回贈品外,並得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9)

針對上述所有條款及活動之內容,主辦單位均保有隨時修改、調整、暫停、終止本活動及調整活動辦法、獎項內容、抽獎方式、中獎公告日期、更換等值獎項或獎品內容等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10)

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專線 0800-080-123(手機及市話直撥 123)協助辦理。

11)

本活動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稅務說明
1)

依中華民國稅法及主管機關規定,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超過 NT$1,001 元(含)者,須繳交身分證正反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價值累計 NT$1,001 元(含)以上而未成年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年度報稅時將計入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所得;超過 NT$20,001 元(含)以上者,將由主辦單位代扣 10%機會中獎稅金後始可領獎,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中獎者所得獎品之價值,均需先行繳納中獎金額(價值)20%之稅金,始可領獎。獎品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採購金額為準,若中獎者不願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或要求主辦單位為其他補償。

2)

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 2014 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另中獎者需依中獎簡訊通知之指定方式,於回覆期限內完成申報,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

3)

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應依相關稅捐法規辦理,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
1)

為確保本活動參加者權益,以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說明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參加者得行使之權利,請參加者務必詳閱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當參加者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本活動時即表示已同意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內容,若您不願提供相關之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將無法參加本活動及取得獎品與相關活動訊息。

2)

非公務機關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電信研究院及電信學院)。

3)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等、稅務行政。

4)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行動電話號碼、身分證統一編號等;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所載資訊;C023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如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C036 生活格調:如申辦精采 5G 購機方案等。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起至獎品發送後 6 個月止;中獎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限延長為自參加本活動起 1 年,如有開立扣(免)繳憑單者,於法令要求或許可範圍與期限內保留及利用個人資料,並於該期限後銷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中華電信營運之地區,僅限於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臺灣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7)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主辦單位及本活動之獎品供應商。

8)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中華電信:辦理本活動之抽獎作業、通知中獎者、確認中獎者身分及資格、稅務處理及相關聯繫等相關作業。

獎品供應協助商:主辦單位將為辦理獎品發放之目的,將中獎者之必要個人資料(如姓名、電話、收件地址)提供予獎品供應協助廠商,以利其進行後續之得獎聯繫與獎品領獎作業。

9)

參加者得依個資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請洽主辦單位各服務中心辦理,或直撥免費客服專線:中華行動門號、市話直撥 123;非中華行動門號、市話請撥 0800-080-123、網路客服中心(網址:https://chat.cht.com.tw)諮詢。主辦單位得依個資法第 10 條、第 11 條規定,辦理本活動或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決定是否接受申請。參加者請求查詢、閱覽其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時,主辦單位依個資法第 14 條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0)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料,惟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請求主辦單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

肖像權授權同意說明
1)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與民法等相關規定,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有需要)茲同意中華電信於舉辦「iPhone 18 新機首賣線上登記」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期間,得由中華電信或其授權之第三人,進行攝影、錄影及錄音等紀錄作業,並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於活動中所呈現之含有肖像、聲音、姓名之照片或影片(以下簡稱「授權標的」)之紀錄行為。

2)

關於授權標的之運用,本人同意中華電信基於於推廣本活動成效、新聞發布、活動紀錄、企業形象宣傳、官方網站、社群媒體、平面或電子出版品、內部存檔需求及其他與本活動相關之用途範圍內,並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公開傳輸、播送。本授權為無償、非專屬、全球性、不可撤銷之授權。中華電信不得將肖像用於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用途,亦不得使用於本目的外之用途。對於協力媒體逾越授權範圍之行為,由該媒體依其相關規範負法律責任。

3)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肖像權授權,惟若不予同意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請求主辦單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

上述活動方案內容、限制條件及相關資格判定以中華電信系統紀錄為準。且中華電信保有隨時修改活動內容及相關辦法之權利,如有異動,將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主。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