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衛星行動通信服務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感謝您成為本公司衛星行動通信服務(以下稱為「本服務」)客戶,本公司重視您的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並尊重您的個人資料控制權。以下說明本公司如何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有哪些權利可以行使。請留意,如您不是申辦本服務之人(非契約當事人)但使用本服務時(由他人申辦但供您使用),以下內容也對您適用。申辦本服務之人有義務讓實際使用本服務之人詳閱以下內容。 |
1. | 誰在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我們」) |
2. | 我們為什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 ● 履行契約義務及行使契約權利 | ● 履行法定義務 | ●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 資(通)訊服務/資料庫管理/安全管理 | ●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 ● 電信業務/電信加值網路業務 | ● 行銷 | |
|
3. | 我們蒐集您的哪些個人資料,例如: |
| 帳務資訊 |
| 包含您於本申請書填寫的識別類及特徵類個人資料(須依法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我們指配給您的號碼、通信紀錄、帳單紀錄與繳費方式、服務歷程紀錄,以及其他與您的帳號相關的個人資料。 |
| 網路使用資訊 |
| 包含您如何使用我們的衛星行動通信服務以及我們的衛星行動通信服務之功效的資訊。 |
| 網頁或多媒體內容瀏覽資訊/行動裝置應用程式資訊 |
| 包含您使用我們的衛星行動通信服務所瀏覽之網頁資訊(例如網址、時間等),以及您的衛星行動通信裝置應用程式使用資訊(例如應用程式名稱、使用情形等)。 |
| 位置資訊 |
| 指您使用我們的衛星行動通信服務所連結網路的地理位置資訊。 |
| 其他服務資訊 |
| 如您已經或將要成為我們其他服務的客戶/會員,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與其他服務之資料串接整併,以便我們對您更加瞭解,並提供更優化、貼切的服務。 |
| 其他資訊 |
| 其他您使用我們服務時所產生的資料。 |
4. | 我們如何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4.1 | 期間及地區 |
| 我們會在您使用本服務(保有帳戶)的期間與地區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當本契約終止或解除
(您不再使用本服務)後,我們會在法令要求或許可的範圍與期限內保留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並在該期限後,以無法識別您的身分之形式保存您使用本服務期間所產生的(非個人)資料。
|
4.2 | 提供/揭露個人資料之對象 | |
|
- 我們絕對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依其他法令特別規定。
- 如您同意,我們可能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受我們委託的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例如行銷/分析/廣告/公關業者、
物流業者、金流業者、資訊服務業者等),在受委託的範圍內協助我們達成蒐集目的。我們會對委託的關係企業或第三人執行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
4.3 | 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 | |
| 我們會以必要的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達成蒐集目的,例如: |
|
- 為您建立客戶/會員檔案以便我們管理帳戶。
- 以您的各項聯繫方式與您業務聯繫,或向您通知與本服務有關之資訊。
- 寄送帳單/催繳訊息至您或實際使用本服務之人的地址或電子郵件信箱;藉由電話聯繫或簡訊通知您或實際使用本服務之人有關繳費/催繳之資訊。
- 以您的各項聯繫方式向您提供行銷資訊,例如優惠方案、促銷活動、市場或使用者調查、其他更適合您的電信及加值服務方案等。
- 分析您的個人資料以優化我們的各項服務,並可能依分析結果向您推薦適合您的商品/服務。
- 分析您的個人資料,並以統計數據、趨勢或其他無法識別您的身分之形式產出結果,對外提供給我們的企業客戶或內容提供者,作為商業判斷的依據(例如讓內容提供者瞭解消費者之點閱狀況、消費者年齡/性別分布、消費者停駐其內容時間等)。
|
4.4 | 蒐集目的以外的利用 | |
| 我們只會在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依前述說明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除非: |
|
- 法律明文規定。例如受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依法要求提供個人資料。
-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或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例如偵測/預防詐欺或網路犯罪等違法行為。
- 為免除您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例如當您行蹤不明時,將您的位置資訊提供給有權得知之第三人。
- 受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請託,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以無法識別您的身分之形式,提供資料給該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或以可識別您的身分之形式提供資料,但該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保證所產出並對外揭露之結果無法識別您的身分。
- 依法得到您的同意。
- 有利於您的權益。
|
5. | 您有哪些權利可以行使 |
|
- 您有權請求查詢、閱覽我們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或請求我們提供複製本。但我們依法得酌收必要的成本費用。
- 您有權向我們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 當本契約終止或解除後,或您認為我們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時,您有權請求我們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例如法令已規定保存期限),或另外取得您的書面同意時,仍得保存或繼續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如您認為我們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您有權請求我們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會檢視是否有違法情形,並回覆您結果。
- 如您不願再收到我們的行銷資訊,您有權通知我們拒絕接受行銷。
- 如您要行使上述各項權利,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洽本公司各服務中心或直撥免費客服電話(市話:123、0800-080-123、行動:0800-080-090)、「我的服務中心」網站(https://my.cht.com.tw/)諮詢辦理。本公司得依個資法第10條、11條規定,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
6. | 您若不提供個人資料的影響 |
|
- 申請書中所列的個人資料均為必填欄位,如未正確、完整填寫,可能無法申辦本服務,或將無法即時收到與本服務相關的必要資訊。
- 其他個人資料是您在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自動)產生並紀錄,若您不願意我們處理或利用,請依上述權利行使方式辦理。
|
您是否同意(未勾選者視為不同意,若不同意並不影響使用我們的服務):
我們向您寄送第三人(關係企業或企業客戶)的商品/服務資訊。□同意 □不同意。
建議您勾選「同意」,才不會錯過好康的機會、折扣資訊、優惠方案及更多的服務。
|
簽章: 代理(辦)人簽章: |
日期: 年 月 日
|